一、适用范围:
缴存人提前归还部分或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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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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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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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贷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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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金或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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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渠道:
线下:
贷款还款受理点:通过“苏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公共服务—网点查询—选择分中心—贷款还款受理点查询。
线上:
“苏州公积金”网上大厅—网上服务旗舰店—个人网上业务—登录—个人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
“苏州公积金”网上大厅—网上服务旗舰店—个人网上业务—登录—个人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
“苏服办”APP—公积金查询—贷款提前还清。
咨询渠道:0512-12329、0512-12345、“苏小金”智能客服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五、政策依据:
《关于修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的通知》(苏房金〔2017〕90号)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政策明白卡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